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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东认缴出资额有哪些注意事项?
1、认缴=不缴? 有人认为,认缴出资就等于不用缴纳注册资本,这明显是错误,在满足一定条件时,比如出资期限届满、公司破产清算等,认缴出资股东仍需缴足注册资本,同时,在一定情形下,认缴出资还可能会加速到期,因此,认缴≠不缴! 2、认缴期限越长越好? 有人认为,既然认缴出资可以获得期限利益,那么完全可以将认缴出资期限设为100年,甚至是长期,但这种想法不仅实际上不可行,甚至可能存在意想不到的弊端: 首先,在工商注册时无法将认缴期限设为长期、一万年等,不具有可操作性; 其次,即使工商注册程序可行,也将给公司实际经营带来隐患,比如,交易对手在进行背景调查时,可能认为这种长期认缴出资是缺乏诚信和实际经营能力不足的体现,从而拒绝合作。 因此,认缴出资期限也并非越长越好,相反,笔者建议在公司经营状况较为良好的时候,可以进行实缴或者提前足额出资、增资,增加企业可信度和凝聚力。 3、认缴资本越多越好? 有人认为,既然企业可信度和履约能力是商业经营的重要软实力,那么认缴出资一定是越多越好,比如10个亿,就可以体现自己是一家大型公司,而自己也是有实力的大老板,这种想法不仅天真而且非常危险: 首先,认缴≠不缴,在满足一定条件时股东必须足额缴满认缴资本,10个亿将是很大的负担; 其次,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,认缴出资股东也不例外,一旦公司经营不善,债务数额较大,那么股东不仅不能通过公司的独立人格发挥债务隔离的作用,反而会背上巨额债务,得不偿失。 因此,认缴资本也绝非越多越好,公司必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,确定注册资本金额,同时,通过后续的增资、减资、上市等方式,也完全可以调整注册资本。
2024-07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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