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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任审计是离职时必要做的审计吗?
2023年12月0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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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离任审计的含义及对象


(1)含义:在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时,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后,集团董事会秘书处、人力资源部门需要对其在职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审查与评价。


(2)审计对象:法定代表人或者有实权的主要领导人员,在相关部门要求下也可以对实际行使相应职权的董事长、总经理、党委书记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进行审计。


二、离任审计主要审什么?


一般来说,有关于离任审计的审计内容,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


(1)审决策;高管人员在职期间做出哪些项目行为,这是需要重点关注的,尤其是在审批权限执行、项目效果验收、评价等方面。


(2)审业绩;也就是对公司目前所负责模块的各个管理要素,进行具体确认。同时,也要对绩效、预算管理、项目进度、成本控制等可能影响业绩的内容进行审计。


(3)审财务数据;业务数据最终结果都会反映到财务数据上来,对每个业务模块结合财务数据予以确认。


(4)审计非财务信息;重点是未执行完的合同、可能存在的抵押担保、未决诉讼、遗留问题、举报行为及其他未尽事宜。


三、离任审计实施细则


(1)公司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任,经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后,集团董事会秘书处、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在三日内向审计部发出《离任审计委托函》。并附上被审计人述职报告、人事档案、工作计划和总结等相关资料。


(2)审计部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组织成立审计小组,拟订审计方案和工作计划,按规定流程报经审批后组织实施。


(3)审计部在实施审计工作三日前,向被审计的公司领导人所在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,同时抄送被审计人本人及委托部门。


(4)审计部在根据审计方案规定时间出具审计报告,在审计过程中,如发现特殊、重大的事项,经分管领导批准,可适时调整审计时间。审计实施结束后,应在五个有效工作日内提出审计报告。


(5)审计报告在报送集团公司领导审阅前,审计部应与被审计人及其所在公司交换意见。被审计人两个工作日内不提出书面意见,则视为同意审计报告。提出异议的,审计小组应及时进行复审。


(6)审计部出具审计报告,并附被审计人反馈的意见,报董事会审批后下发,同时抄送集团董事会秘书处或集团人力资源部,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处理被审计人的离任事宜。



离任审计一方面能让继任者了解接任单位的真实情况,另外可以明确划清前后任的责任,也有利于工作的交接。审计有时候会是企业监管的有力工具,即使没有强制的法律规定要求去做审计,这也是管理工具,而企业的长远运行则需要像审计这样的工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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